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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诈骗常见类型—以房养老类诈骗

来源:宁夏三农呼叫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05 

马帅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教师        李军建  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  民警

2021年12月2日

        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民警及时劝阻  保住老伯房产

       前段时间,家住上海市长宁区的齐老伯差点落入骗子的陷阱,幸得社区民警及时劝阻,齐老伯的房产才得以保住。8月16日,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天山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孙礼钢接到辖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反映,居民齐老伯要办理房产抵押的业务。齐老伯退休前是大学教师,子女都在国外,生活条件不错,为什么要抵押这套唯一的自住房屋呢?孙礼钢立即上门向齐老伯询问了情况。

       原来,齐老伯前几天接到了“保险公司杨经理”的电话,因为对方准确说出了齐老伯在这家保险公司投保的个人信息,齐老伯并没有怀疑对方的身份。一番嘘寒问暖之后,“杨经理”介绍了公司新推出一个“以房养老”的商业计划。按照对方的说法,只要将自己目前居住的这套房屋进行抵押,用抵押来的资金投资,就能每月获得一笔“养老金”,晚年生活更有品质,同时也减轻了子女的负担。齐老伯在“杨经理”的指导下,着手操办房屋抵押的手续。

       经仔细了解,孙礼钢发现“杨经理”其实是要齐老伯将抵押房产借来的钱拿去购买所谓的“理财产品”,孙礼钢直播拨通了杨某的电话表明了身份,对方含糊其辞后挂断了电话。在民警提醒下,齐老伯这才意识到自己差点陷入骗子的陷阱,及时打消了抵押房产的想法。

套路贷:精挑细选物色目标,抛出诱饵引诱老人入套,巧设机关骗取公证委托,进入套中套转走借款,制造违约为转移房产铺路,致命一击过户房产,暴力清房丧尽天良,出卖房产变现攫取暴利。

       北京一起“套路贷”案一审公开判决,主犯林国彬被判无期。这是北京市目前最大的一起涉黑套路贷案,68人70套房,被害人总损失超过2亿。(涉及中介、公证人员、律师、警察等)

        提醒三点:非常重要!

       1、任何养老、理财、保险、投资,只要涉及“借贷”,一定要提高警惕!

       2、合同切记不可乱签署!

       3、被骗后及时报警!寻求法律帮助!

       以房养老诈骗分析:

       现实中的“以房养老”骗局,往往涉嫌套路贷和非法集资,即“以房养老”骗子公司与贷款方联手欺骗老人,“抵押-借贷-理财”模式。即老人抵押房产贷款,骗子公司拥有贷款支配权,承诺偿还贷款和利息,并按月支付老人利息,支付两个月后,不再支付老人利息,也不再偿还贷款方利息,贷款方借机提出索还贷款和利息,老人无力偿还贷款和利息,贷款方趁机没收房产,老人不但失去房产,还可能背上债务。

       警惕“抵押—借款—理财”骗局

       孙礼钢(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天山路派出所社区民警)

       在此类“以房养老”的骗局中,骗子利用老年人名下有房产、防范能力弱又寻求养老保障、对集资诈骗认识不足的特点,引诱当事人将抵押房产得来的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这种“抵押—借款—理财”的方式,投资主体复杂,风险极高,很有可能最终血本无归。老年人需要提高识别骗局的能力,树立理性投资理财的观念。在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时,应该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咨询正规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员。同时,老年人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一些犯罪分子会利用旅游、参观、赠送礼品等“馅饼”,来套取老年人个人信息,再利用这些信息来从事非法活动。所以,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陌生人,若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冒用使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反映。